我在东莞万江《达人视觉》婚纱摄影店给我儿子拍摄了一组照片,刚开始他们是做活动,199元拍全家福,后来我们谈的是只给我儿子一个照,套餐里面有8寸相册12张,还有一张20寸海报,还有一个8寸水晶台照,两张钱包照,光盘15张,最后谈定200块钱,先交了钱,拍了照,过几天打电话让去选照片,一共拍了七八十张相片,我们选定了三十几张,可是他们却说这些东西就只能选十五个镜头,海报和水晶相册和钱包照还有光盘都必须是一样的镜头,别的如要想要就要20块一张,说是版权归他们所有,但是我们结婚时照的婚纱照底片人家都是全拷给我们的,他们在我们拍之前他又不说清楚只能选十五个镜头,所以我一气之下就说照的全都不要了,就回了家,但是回来之后总是觉得欺骗了,他们也不打电话过来给我。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这底片到底是该归谁?我可以打12315去投诉他们吗?
影楼为顾客拍摄相片是赢利性质的,该行为在法律上性质属于承揽行为。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承揽者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再付与报酬。所以底片和照片是一项定作产品,照相馆有义务连同相片一起交付给顾客。 但是,根据《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到委托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还可以由双方约定或者协商。如果双方没有相关约定的话,版权就归受托人所有。但事实上,很多顾客并不知道这一点,根本不会与照相馆去约定版权的归属,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版权归属了影楼。
2010-12-01 14:25:44
您好!艺术照片的版权是照相者本人的,摄影店要留存、复制照片或底片,要征得顾客同意,否则是违法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电话:010-596262828,网址:http://www.cndc.net.cn/
2010-12-01 14:47:30
您好,版权当然是照片本人,在其未成年时,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行使法定代理权。可是你们和摄影店是否签订合同?还是要按照合同办事,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摄影店不能将你们的作品用于商业或盈利用,也没有传播的义务。
2010-12-01 15: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