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国有企业职工的界定?

咨询者 : fa144362 - 天津     时间 : 2010-12-01 14:55:2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国有企业的职工包括几类?我已经第二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是1年,第二次是3年,现在处于第二次合同履行期间,我算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么,还是只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职工。如果是的话,单位是不是不能随便解雇我,并且享受国企正式职工的一切待遇。并且一旦单位破产,也得给我一个说法,不能随随便便就这么完了(因为我们这里马上农村城市化了,这个国企职工的界定对我很重要),它关系到我的去留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潘双   [天津]    13752401936

每个国企及上级机关都有自己的要求,这主要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关系,现在国企还没有完全脱离开行政模式,因此只签订劳动合同,从一定程度上讲不算是完全的国企职工,只是一般编制!

2010-12-11 10:28: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