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4.07.09被车撞伤,导致2根肋骨骨折,还有一根补确定。肇事者的车上的全险,现肇事者不肯付医药费,什么都不管感觉他好像是他以为上的全险都推给保险公司,我想问下这不积极陪和,我能民事和刑事一起起诉么?
你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作为共同被告,如果强制险不足以弥补伤害赔偿,肇事者补足差额损害。这样诉讼可以让你利益最大化,防止强制险不足,再次起诉肇事者不必要的麻烦。至于是不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本案件具体情形两根肋骨不构成重伤,基本是轻伤的范围,很难构成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14-07-18 12: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