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人介绍去一家装修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说公司的员工都没有签。上班三个月后开始买社保。接着我怀孕坚持到产前两周回家待产。之后带薪在家休息到孩子4个月的时候。老板以公司生意不好为理由说不给我发底薪。(产假期间的底薪比我去上班时候的底薪少1100)之前工作的提成没有结清。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赔偿时多少?
进行赔偿
2014-07-20 20:11:25
有权申请仲裁
2014-07-21 08: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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