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购房协议时无购房资格,准备协议将房屋过户到第三方有购房资格的人名下,但卖方迟迟拖延过户时间,卖方以买房无资格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在一审辩论结束之前买房就拿到了资格,该如何认定资格购房资格?
具备购房资格,要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请求
2014-07-21 19:55:53
你好,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2014-07-21 20:15:12
可以过户则继续履行
2014-07-21 20:55:26
如果在庭审时已经取得了购房资格,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对方的诉求。
2014-07-21 22:00:26
不宜解除合同
2014-07-22 09:54:39
在一审辩论结束之前买方就拿到了资格,故此,卖方以买方无资格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应被驳回。
2014-07-22 1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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