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朋友说可以帮忙找工作,我小姨好心问问朋友办不办,结果五个人主动拿钱要办理, 总共一百万,结果公安局那个人跑了,现在已报警,如果钱追不回来,小姨有责任退还这些钱吗?公安局的人也写了收条保证办不成就退钱,可是现在人消失了好几个月, 钱估计也被挥霍差不多了,其他人都来要钱,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我认为:从法律上讲,你们追回钱款困难很大。第一、诈骗犯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在刑事诉讼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第二、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委托骗子向他人行贿,以求的工作;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你们的损失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应当予以收缴。
2014-07-22 12: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