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农业户口 大队08年宅基地改造登记(没有平房的满18岁男孩享受福利房120平米 二期房个人50平米) 我们于10年登记结婚 11年生育小孩 房子是12年盖好分到钥匙入住 可是二期房没有盖 折合7千每平米给了35万 可是福利房是需要按照每平米1千元交给大队购买 于是大队抵扣了现金12万 给到手是23万 可是没有正式的房本 一切手续都是大队登记记录 我们只是签字 我想请问下 这种情况 我们现居住的房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吗 他现在私自通过大队把房子过户给他母亲名下 请问算是非法财产转移吗 现阶段他以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 我要是同意 而且要孩子 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