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职在一家饭店。饭店是 属于上海机关服务中心下 的企业、今年六月单位说饭店要关闭,我已经在这家企业工作了14年签的是无固定合同、我想问的是。企业应该怎么赔偿,单位说解除合同后,会为我们签过无固定合同的人在安排工作,不过新的合同不会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也不是和单位签,会和第三方签。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是不签可以问单位要多少赔偿
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补偿
2014-07-23 08: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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