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准备买一处商服地下室的使用权,甲方出具的格式合同载明使用权期限是40年,我打算在购买时,和他签一份特别约定:使用权满四十年后,房屋所有人权归购买人所有,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要看产权证书上使用期限多长时间,如果合同约定的是等于剩下的产权期限就可以了,多约定的也无效。
2014-07-23 16:40:53
这种约定目前看是无效的。因为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使用制度,商服用地的使用期最长就是40年,不能超越此限。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4-07-24 0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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