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尖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请问本案是属于医疗事故吗?为什么?该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值班医生应负什么责任?
构成严重医疗过错,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给您进行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0-12-01 23: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