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这个,还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今年3月份跟房东签订一份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限为一年,也就到2015年三月份合同才到期。房租是按季度付款的,这次房东突然跟我说要涨我住的这个房间的钱,我说这不合理,我当时是整租下来这一套房子的,那其他房间的分配使用权都应该由我决定吧,房东就抵赖了,说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房子是整租给你的?他说我只有帮忙代收其他房客租金的权利。而当时房东只跟我签订了合同,那房子就是我整租下来的,我有合理的房间使用分配权。我想问下 这种情况下,房东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还有在合同签订期内,房东无故涨房租,是不是也违反了合同规定?我可以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