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男方恋爱分手,男方给女让签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请问,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男方应不应该还钱
这种欠条如果明示因分手而给对方钱,明显是没有效力的。如果没有写明原因,则具有债权债务关系证明的效力。如果你现在没有写,劝你最好不要写。
2010-12-01 21:29:54
是否是真实的债务?如果不是,涉嫌敲诈勒索。
2010-12-15 17:30: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