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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否能享有的权利?

咨询者 : fa2147551085 - 浙江     时间 : 2014-07-24 16:47:15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想询问一下,我户口在养母家,是和我哥办结婚证后才迁进的,那是大人的意思,可是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工作,但双方都觉得不适合,后来办了离婚,户口一直都在哪里。这几年我们那开发田地全都证用了,村里分钱叫我去拿来,可是要我签字才好拿,说以结婚的女儿不再享有村里的东西,钱拿了子了签了。想想被骗了,我不是女儿名誉,可我户住我女儿户口也在的,该怎么办,听人家和我一样情况的,现在都可以享有村里的东西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你不是女儿,是什么?

2014-07-25 11: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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