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老兄把身份证明等资料借给同事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一万的信用卡,在建设银行透支了十五万元,老兄拿了二万多,有个银行里工作人员帮忙透支,拿了二万多,同事拿十万,由同事还款,到2014年3月28日还了5万多,其中有一部份钱是银行里的人还的,这个人已被辞退了。到现在还有9万多本金没还,同事已跑了,找不到人,银行催我老兄还,老兄无钱还,现在被公安以涉嫌信用卡诈骗拘留看守所,如果老兄没有钱还、是不是会判刑?如果先还三万元,把老兄搞出来,再让老兄制定一个还款计划,公安是不是会放人?银行是不是也有责任和漏洞,能不能减免滞纳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