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外公买的房子,后因工作举家调到外地.房子由舅公(外婆的弟弟)暂住。1977年外公去世,1982年外婆在四个儿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舅公。1985年舅公办理了过户领了房产证。1999年外婆去世。因我妈妈兄妹都在外地工作生活,而且外公买房的地契原件还由我舅舅保管,所以都不知道房子被卖了。直到现在房子要拆迁查了档案才知道。现在这个案子是不是过了时效?能不能以遗产未分割视为共同财产为由提起上诉?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为2年。最长20年。
2010-12-01 23:43:56
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提起遗产分割诉讼。免费法律咨询:13776506300
2010-12-02 1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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