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车站大道龙华大厦一皮肤专科门诊,医生给我开的药中有涂抹于皮肤的药水,她说的时候说是会有些刺辣辣的感觉。可涂在身上后并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有强烈灼烧感和火辣感,昨天晚上洗澡前发现背部侧面有一条3-4公分烫伤口,但想不起来会在哪里烫到所以没在意。但今天早上起来发现身上多处长条状,和伤口处呈烫伤状态!长的有十多公分长!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属于不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但如果你认为该皮肤门诊的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
2014-07-30 20: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