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所在的机构10多年与我末签劳务合同,这样做违法吗?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工作十余年之久,根据法律规定你已经跟该机构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保留你在机构的工作记录,工资单等凭证,以证明你跟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
2014-07-28 10:48:44
依法应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4-07-28 11:06:46
这样做违法
2014-07-28 15: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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