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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能默认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咨询者 : fa2147551954 - 天津     时间 : 2014-08-04 08:34:0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在单位工作了八年了,06年到08年签了两次1年期的劳动合同,08年新劳动法发布后至今年6月底签了两次3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不再续订合同,也一直没有续签无固定期合同,直到7月25日下午快下班时突然要求立即办理离厂关系,公司说给补偿9个月的工资,请问合同期满后块一月了,能不能是默认已经是“无固定期合同”了?我觉得两方面可以这样理解:①按劳动法我已经签过四次合同了,本来第三次签就应该是无固定期了;②即使之前没签无固定期合同,但最后一次合同在6月30日到期,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不再续签,而且是在7月25日下午快下班时突然通知办理离厂手续,所以我觉得在这时应该默认是无固定期 合同了。 基于以上两点不知我分析的对不对,请您给予解答,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不能默认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014-07-30 18:38:57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不是,需要员工个人书面申请。

2014-08-01 14:20:34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需要看证据无默认之说

2014-08-02 23: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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