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福田就职,与福田合同是2005年12月31号到2015年12月31号到期,我担任职务是营销代表,因为没有销量公司要求签承诺书,要求5月30号之前出单,没有出单就自动辞职,到5月30号公司就通知辞职了,但是一分钱也没有赔偿给我,而且在福田的时候,还让入了1万4的股份,如果在职就年年分一万多的股份,离职就一分钱也不给,事业保险也不给,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打官司要钱啊
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014-08-02 14:55:10
能打官司要钱
2014-08-02 15:18:28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4-08-02 16:58:10
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2014-08-02 20:21:46
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2014-08-04 1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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