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学校的员工,在该校工作已有十余年,从99年至今前几年均未签协议或者合同,我是在原单位下岗的职工,现未退休。仍然自己每年向保险公司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后几年学校给签协议,但是该协议内容学校均未履行。没有给上过任何保险,我是城镇户口,又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权利么,此外,由于工作的性质,需8小时工作制,24小时负责制加班费均未给,周末一般不休息,有假期但是假期的工资就300元(无论多久)我应该怎样维权。我在学校不是个案,普遍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到哪里能够寻求到应有的法律援助呢?谢谢
您好,社会保险不能重复缴纳,你在家缴纳了,学校就不能交了。如果打官司的话,加班费等需要证据证明,老板就是钻法律空子,不给劳动者加班报酬,你们没有约定好,没有文字的合同,打起官司来难度大!下一步你们还是和老板讲好,加班怎么办
2010-12-02 12:17:35
单位应该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是违法行为,同时加班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该支付的,另外,假期工资300是违法的,单位应该补齐差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建议人数多维权时,聘请律师代理为好.
2010-12-02 17: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