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前几天与人协议购买对方二手房一栋(三层100多平方,一楼为门面)合同价格55万(包含门面中商品货物家具等费用)。合同约定8月1日付首期23万,八月底付25万,其余对方搬离付清,违约金为3%,我方已按照合同付清首付23万元并开始经营商铺,甲方提出房子不卖了,给我们补偿少量违约金。我们任然希望对方履约,请问该如何办理?我们现在手上证据只有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没有公证人, 契税、房地基转移、房产证过户都因对方不配合无法办理,麻烦律师帮助。
建议诉讼
2014-08-04 18:12:23
你们协商不妥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2014-08-18 15: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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