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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期间,男方给生活费给女方,合法吗??

咨询者 : fa144628 - 安徽     时间 : 2010-12-02 12:11:12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男朋友都是半路夫妻,我们都离过婚,现在走到一起,他叫我不要上班,他养我,可是现在他处处嫌我,我一走他就叫我还钱,就是在他那里生活六个月的生活费,他像我要10万,请问在同居期间,他的财产我有权分吗?他的债务我也有权承担吗?他以前经常赌钱的,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同居期间,他的财产你无权分。他的债务你无义务承担。他无权向你要10万生活费。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2-02 12:22:18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不是夫妻关系的同居,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分开后没有任何关系了,既不继承,也不欠款。

2010-12-02 12: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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