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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时效问题?

咨询者 : fa2147553142 - 北京     时间 : 2014-08-05 16:30:36    状态 : 已解决



债务人第一次06年7月17日签了债务确认书,但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第二次于08年4月又签了欠款确认书,约定确认书直至欠款还清为止一直有效,第三次于2010年6月又签了一个询证函确认了债权,现在到2014年,次债权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在第二次签的欠款确认书中,“约定确认书直至欠款还清为止一直有效”,应该属于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又该怎么算时效?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没有超过。

2014-08-05 16:48:18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算时效

2014-08-05 17:16:2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014-08-05 17:51:5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014-08-05 21:16:49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主要看是否约定具体还款时间

2014-08-08 1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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