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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

咨询者 : fa144654 - 北京     时间 : 2010-12-02 14:40:37    状态 : 已解决



以前夫妻打架打过老婆几次,一次是她把孩子头磕了打了她一巴掌,一次是她很晚才回家还喝多了,让人送回来的,一气之下拿皮带在屁股上打了几下,还有一次为什么忘了,踢了他一脚,以上的事都没造成身体伤害,因用力很小,皮肤红都没红,法院会认定家庭暴力吗?如果只有打架的录音可作为证据吗?后来我已不再打她,只是单纯改为吵嘴架,如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判离吗?谢谢!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2010-12-02 13:30:48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首先对于你夫妻间矛盾动用武力这一点给予否定。如果你们还有感情,只有一份打架的录音,而不是多次或者有身体伤害的后果,那么法院不会轻易的认定为家庭暴力。 对与婚姻法的事请你找婚姻法专业的律师。

2010-12-02 13:39:13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2010-12-02 14:32:32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对方家庭暴力一般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010-12-02 15:49:2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可以判决离婚的.

2010-12-02 15:57:45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离婚的法定事由为夫妻感情确已破列,如果对方们持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的。房产如果是你们婚后买的,则你和你妻子平均分配。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你们三分出资购买的房屋,你母亲和妹妹可以主张房产份额。 如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0-12-02 16:28:54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不一定非要打伤才是家庭暴力。精神上的伤害也能构成家庭暴力。关健看女方能否证明她有精神上的伤害。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2. 法院判不判离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但如果对方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调解不成,一定会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如是婚后所买,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妹妹有证据的,可要求你们返还出资。 总之要看女方能否有证据你有殴打行为,她有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 从你说的情况还不好判断。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2-02 17:30:31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846952203

2010-12-02 20:17:4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给您进行免费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0-12-02 23: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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