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年前通过劳动就业局把我的劳动关系从一家企业转到一家公司,在此期间我没回单位上个班,一值处于停薪留职状态,今年公司与其它单位合并了,当我得知此事后回单位咨询,单位说出了公示,说我没按期申请回去,把我作自动除名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我能向现在的单位申请经济补偿吗?
答 :如果单位开除你的理由合法,则你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单位开除你的理由是错误的,则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2014-08-06 16:29:29
你好,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4-08-06 16:49:05
申请经济补偿
2014-08-06 16:59:19
您好是可以申请的
2014-08-06 17: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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