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和2009年冬天,我都和母亲住到一起,为的就是节省取暖费。2010年冬天,我让母亲来我这里居住,但是,物业让我补缴30%的上年取暖费才供暖。合理么。
各地的规定不太一样。石家庄20%
2010-12-02 15:31:5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