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京路上繁华地带,世纪都会项目,2014年8月1日,清晨这里热闹非凡。 和记黄埔(天津)物业公司以禁止住改商的名义,封堵小区入口,及车库。盘查所有到访人员,如果是他们登记的商户,就禁止进入,商户的访客也禁止进入。自8月1日起至今,物业公司一直以管理的名义,盘查所有来访客人,及业主。这样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有法律依据么?? 都会轩项目,实际容量包括7楼的花园别墅共计933户,现入住业主包含商户大约200余户,物业统计租用商户及自由住房办公的总计88户。目前这种情况,有没有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的越权管理是否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物业是否有权利盘查,拒绝进入? 租户是否有权利起诉物业公司侵权?赔偿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