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4年1月23日受冤人去原告方要2011年的投资款,从上午10点到下午5点多未结果,后原告先翻脸动手打受冤方几人中的一人,后受冤方被对方人控制,场面混乱,原告受伤,派出所到场后双方各自去医院,到6月5号派出所通知去协商,中间原告称心脏病走人我方唯一男性被刑拘,对方眼部重伤2级。6月20日被批捕,后案件退回至今没结果
已经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2014-08-11 10:27:58
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及时委托律师。
2014-08-11 17:29:03
及时来电详谈,委托律师辩护。。。。
2014-08-12 07: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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