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才能较可靠地促使医院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规定将医疗档案复印给患者或其家属?需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在场督促吗?
不需要。这个是患者的权利,患者只需要拿着就医证明以及病人的身份证原件,则医院应当给患者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印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章。若其故意推辞则可以投诉。
2010-12-05 16: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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