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多年,有女儿,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住房,虽然是婚后买的,房主是他名字,但是贷款都是他姐姐在还,我们没有能力偿还,我没有工作,他在姐姐单位当副总,收入还可以,我想如果我们离婚,我是不是没有权利要求分一半房子?我想要孩子,他是否能给我点安慰金之类的?
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你可分割一半。 姐姐还的贷款,你要还一半,她也可以按市价要你补偿。具体要看法院怎么判。 你要孩子的话,要证明你有抚养能力以及孩子随你更有利于成长。十周岁以上的,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帮助。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03 12: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