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朋友创办了一个纸业有限公司。但是由于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于是我和别外两个朋友每人出资20万算是入股投资公司。《每人(20万)也就是每人占公司一股》公司没有在工商作任何更改。只是给我们每人一份股份协议,然后每个出资人都在上面签字。说算是入股证据,不知道签订的这份股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果。还有就人我本人没有在公司上班,如果有亏损、法人与其他股东在没有通知我们这些小股东的时候把公司倒卖以后就跑了,那么我们这些小股东应该怎么样才能为维护自己的股权利益
股份协议有效,最好变更公司工商登记,这样,如不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就不能随便出卖公司,另可以在公司安排亲友,以便随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2014-08-19 08: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