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份在海口市·南海大道东风本田购买一辆CRV汽车 因为当时我资金不够所以想朋友借了11万做了首付··然后签下欠款协议·把车抵押给我朋友·约定在3个月内还钱拿车·协议内容车指定不能开离开海口市内·在约定的3个月内·我提前两个月还钱拿车···我朋友就以各种理由推脱说去杭州了·我朋友一直拖到期限以外。还没有把车还给我·至于我就报警抓了人·后经我查车辆违规·我朋友在我抵押车给他的10后就把我的车开去杭州了·中间叫我去杭州提车·我也去杭州还钱拿车·可是他也不把车还给我·我就报警现在抓到人了·我朋友把我车弄不见了·他说是转押给别人了·110的说这样不算诈骗··可是我车是他弄不见的·这样算不算诈骗呢?110的做协调 就算做协调也应该是把我的车拿回来·我把钱还给他才能放人是吧?疑问?·我抵押车在我朋友哪·证件都在我身上他怎么能把我的车开去杭州·他怎么能把我的车转抵押给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