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连年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其中特别注明,有一公房属前夫父母所有现已过世,房屋待拆迁中,协议中规定孩子抚养权归我,户口不动,如此房拆迁有孩子一份,现此房已拆迁给了两套房,前夫已再婚并生有一女,且已拒绝给付孩子抚养费和履行离婚协议内容,我该怎么办,求助中
离婚协议经过离婚登记并备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得到依法执行,不履行小孩抚养义务的行为违法和违反协议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小孩抚养义务和责任。对于协议中约定的房屋拆迁问题,需要到拆迁部门查询具体补偿内容后再确定诉求内容。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14-08-22 13: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