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能否成为滥用职权犯罪主体
成为滥用职权犯罪主体。
2014-08-22 14:23:39
滥用职权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显然不是上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犯罪主体。
2014-08-25 16: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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