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休完产假(3个月)后,这三个月公司并未为其发放工资,3个月满之后回来,被告知由以前的宣传主管岗位被调整至业务员,负责跑业务,请问这样单方面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公司的这些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
2014-08-25 11:53:39
违反劳动法
2014-08-25 12:37:59
2014-08-26 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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