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与二房东签了6个月的租房合同,但是住了一个月之后二房东突然说房子不能租给我们了,要我们搬走(他编了一个理由,说是他违规然后房主要他搬走),并说不会给我们退违约金。当时合同上写的是如果任意一方违约,那么将向对方支付两万块钱的违约金。但是二房东威胁说我们要是跟他要违约金,他就会跑路,让我们什么都拿不到。我们该怎么办?
是跟他要违约金
2014-08-27 2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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