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我家里人拿钱购买的房子,只交的首付,09年才结婚。房子的名字是我老婆的,婚后是由我们俩共同承担的还款。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补救嘛?
如果能证明房子首付是家里人拿的钱,应该算是婚前财产,但是麻烦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老婆的。 所以,建议你主张房子系你们婚前财产,由父母所建,同时到房产局去要求变更登记为你父母的名字。 实在不行,打个欠条给你父母,证明房子是借他们钱盖的……
2010-12-03 13:44:45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时首付属你的个人财产,婚后的部分包括房屋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0-12-03 1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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