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一商场商铺经营百货,签订租赁合同,期限2年。一直按时交纳全部费用。合同履行一年后。商场产权人变化,因该层商场产权人有两个 甲持有产权65% 乙持有产权35% 。并委托物业公司全权管理。后甲将所持65%产权转让。受让人宣布商户与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解除委托物业管理权。后以前合同无效,清场的说法,让商户与之另行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现在我该怎么办?那份合同有效?我该履行那个合同?
应该有效的。
2014-08-31 1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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