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西人,我姐姐三年前自由恋爱,认识我我姐夫,姐夫是在福建泉州惠安县。两个人一直在广东省东莞市的虎门镇打工,现在有一个两岁的小孩 现在因为我姐夫有外遇(我姐姐找到了证据),姐夫就以我姐姐平时不听话为理由把我姐姐赶出了他们一起租的房子,并且早有准备的把小孩接回了福建老家,不准我姐回去看望小孩,同时把银行的2万多的存款取出。 把我姐赶出去后,他马上又换了个地方,现在人也找不到,他也不和我姐提离婚的事情,但是我姐现在小孩家庭什么都没有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可以争取到什么? 我姐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如果去法院上诉,那么必须要到男方所在地上诉(福建惠安县),费用大约在3万左右,这笔费用我们无力承担,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好,我姐姐的立场是小孩一定要争取回来,因为姐夫那边家庭有缺陷,不利于小孩成长,但是我姐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说能争取回小孩的概率不到50%。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