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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的判决书能否作为公证的标的物??

咨询者 : fa2147558445 - 辽宁     时间 : 2014-09-10 22:22:41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的房产,经法院判决分配份额并且已生效。请问,此判决书能否作为姊妹间相互赠予房产的公证书的标的物?(房产证未更名,还是父母的名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文涛   [河南]    13949365468

赠与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父母的财产姊妹之间不能赠与。但父母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赠与某个子女。

2014-09-09 05:02:28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作为公证的标的物

2014-09-09 12: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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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姊妹间写个赠与协议

2014-09-11 1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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