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一月份跟我老公领的结婚证,二月份举行的婚礼,随后我便住他家里了,三月底他在出差的时候跟他同事发生了关系,随后他跟我说他喜欢这女的,忘不掉她,嘴上说会改,但是一直跟她保持联系,我在南京没有亲戚没有朋友,很无助,当时自己又大着肚子到孕晚期了,之后我爸爸去南京,他跟我爸爸说等生了小孩,等我过了哺乳期就跟我离婚。我爸爸见他铁了心跟我离婚,怕我在南京情绪不稳定对生产不利就带我回了娘家。 然后孩子是在娘家生的,月子是在娘家做的,我知道其实他一直都在跟那女的联系中,我跟他一直都在分居中,他说离婚就抚养费跟彩礼要解决下,他说他每个月抚养费600打给小孩,并且希望我家把彩礼退给他家,我想问一下,我家需要退给他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