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这家美容院的员工,由于工作努力,业绩不错,老板让我入股,我就交了一万九千多块钱入了三股,但是从我在这家美容院上班,美容院就一直没有给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上过任何保险,后来我就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辞职了,又到劳动仲裁起诉了美容院,仲裁的结果是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我是这家美容院的员工,我又到法院起诉,法院到银行掉取了银行的工资明细,证明了是这家美容院给我发的工资,确定了劳动关系,但是美容院又以我是店里的股东,不是员工为理由,声称我是店的经营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我想知道是不是在美容院入股了就不是员工,是经营者了, 就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了,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的入股行为实际上是借款行为,并未成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的管理者,所以实质上还是公司员工。作为公司员工,公司应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2014-09-13 19: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