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买了一套房改房,姐姐说钱是她出的,但是我们兄妹都不知道此事。后来姐姐说父亲给她写了个条子,证明房子是大姐出钱买的,房子的产权属于大姐所有。父母去世后我们兄妹想继承自己应得的部分,但是,大姐说父亲给他她写的条子就是该房产权属于她所有的证明。可是,房产证上产权人写的是父亲的名字,请问,这张字条有效吗?我们有继承权吗?我母亲当时得了痴呆症,没有在纸条上签字。 还有就是,我父亲写的字条上面的文字,好象是故意写的很乱,让人看不出内容是什么,尤其是父亲最后的签名和正常签名完全不一样,面目皆非,象是道士画的符,完全就不是字。 另:买房改房是否限制对象,借父亲名义买房改房有效吗?谢谢!
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借款或是出资因为父亲已经去世了,诉讼主体不再存在,法律不会支持其主张的。该房屋属于你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的一半应当属于遗产,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你们有权利进行继承。
2014-09-14 20: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