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假集体,挂靠于某部门,所有人间签有产权确认书明确持股比例,前年,在我不知情下,解除挂靠,该部门出具的解除挂靠说明只注了另两位为出资人,依此将a公司变成了a 有限公司。请问“挂靠说明”具有出资的法律效力吗?如有,“解除挂靠说明”与产权确认书谁更具有效力
产权确认书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解除挂靠及两名出资人自己变更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侵权,侵害其他股东权利;解除挂靠说明不能证明股东出资权利及股份,只能证明解除挂靠。 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2014-09-15 17:02:12
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2014-09-15 17:38:27
要综合全部证据情况确定
2014-09-15 19:34:29
产权确认书更具有效力
2014-09-15 19: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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