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时,公司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还说在里面不做满一个月就走人的,就按1310的底薪结算工资,做满的就按1750的底薪算工资。现在我因做事达不到公司规定的产量而被公司开除,工资还要按1310的底薪结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不合法,应当纠正。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2014-09-16 16:32:33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014-09-16 21:44:37
不合法,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等,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2014-09-17 16: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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