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2009年6月向乙方出售房产一套23万,约定6月30日过户或公正,甲方收定金20万,至今乙方没有过户,我又购卖住房一套多交税收一万多,问乙方违约吗,我有权解除合同吗,
如果对方不同意过户,无法达到买房的目的,可以解除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014-09-16 17:13:13
乙方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2014-09-16 17:19:04
可以起诉对方,看合同的约定。
2014-09-16 17:59:05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赔偿,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2014-09-16 23: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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