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骑电瓶车撞了人,对方去医院检查了没有任何问题,脚面有点红,她说脚痛不能上班,要赔偿几千元误工费,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伤者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建议其休治,那么你应根据休治时间以及她的收入,赔偿其误工损失。
2014-09-23 15: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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