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今年7月9号在工作时间所在岗位,因工作收尾受了伤害。在工作需要收尾时,我去扒在机器上的螺丝,左手手心朝上,右手去扒螺丝,然后机器被人控制往下降,我左手没有时间完全脱离,导致左手食指开放骨折,伴有肌腱损伤。现在用人单位说我不是因公受伤,是故意受伤,用人单位提交监控但是看不到正面。我该怎么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属于工伤。因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来举证,而非有你来证明。
2014-09-30 08: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