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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和提出退回礼金三金的要求吗??

咨询者 : fa145211 - 江西     时间 : 2010-12-04 09:28:53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女方09年7月领的证件,11月摆的酒。11月后住在一起,10年5月生了个小孩,现在6个月!现在女方因为和我家父母不和提出离婚! 我想问下 1.这样的情况法院会判离吗? 2.我能拿到孩子抚养权吗?小孩基本上现在靠吃奶粉! 3.因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礼金和三金的部分费用是家里借了钱的。我能要求退回礼金和三金吗?或者礼金买的陪嫁品该如何分配?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法院查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你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2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女方索要彩礼的行为给你家造成了经济困难,你有权要求返还礼金和三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第(三)项规定,你有权要回礼金和三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4 10:11:36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女方分娩后不满一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起诉,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判不判离要看你能否证明感情已破裂,第一次起诉实践中还会看对方的态度。 2. 两周岁以下小孩,一般随母亲。 3. 彩礼除非借钱已造成你家生活困难,并且是在婚前给付的,才可以要回。 陪嫁比较复杂,请参考http://a210249539.xinwanwang.net/_d271150467.htm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04 19: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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