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十七年,结婚十一年,现男方有小三三,己偷偷同居5年,女方三月份发现,他保证与小三断关系,他父母知道,让给他儿子一次机会,女方一直深爱着他就答应他了。可半年过去了,他不但没断更密切。自己向女方说,离不开她了,收不回耒心了。可是又觉得对不起妻,非常苦脑。对妻子说,你不提离婚我决不提,我对不起你。如果离婚房子我不 要。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能再提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2014-10-01 22:19:4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